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从上能够看出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类似,它的上述特征与执行中止的特征完整相同。但二者又有实质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从上能够看出债权凭证是在执行中止制度根底上开展而来而又完整不同于执行中止的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
什么是债权凭证
(一)“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富可供执行,或现有财富经强迫执行后仍缺乏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益证书。
由于债权凭证是项新的规则,各地操作有所不同。依据浙江高院的规则,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富可供执行,或现有财富经强迫执行后仍缺乏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益证书。理论中根本操作程序是:在执行期限届满前后,执行法院以为被执行人无财富可供执行,或现有财富经强迫执行仍缺乏清偿债务的,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制造、发放债权凭证,同时终结原判决的执行。在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财富可供执行时,权益人根据债权凭证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凭证中注销的权益。
(二)债权凭证的特征
1、适用范围不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需呈现应当中止情形,北京要账公司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如触及人身权执行案件均不能发放债权凭证。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厉的审讯程序。
2、发放期限不同。对执行中止只需呈现应当中止的情形,在任何时间内均可中止执行,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而债权凭证准绳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富可供执行,或现有财富经强迫执行后仍缺乏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结果不同。债权凭证发放后案件终结执行,原判决效能被废止。债权人的权益以债权凭证上注销的内容为准。而案件中止执行后,实体权益义务未发作变化,仍依原判决肯定的权益义务执行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能,在权益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实行才能时,能够依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发放条件不同,债权凭证准绳上须申请执行人自愿申领,而执行中止法院可依职权发放。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根据。